2024-05-07 08:16

支持者说,加拿大没有采取适当的后续行动就把难民遣返给了美国

难民和人权倡导者告诉加拿大最高法院,一项两国条约“排除”了加拿大对向美国申请难民的国际义务,却没有采取适当的后续行动来确保华盛顿在履行这项职责。

在一份书面文件中,反对18年《第三国安全协定》的人士要求最高法院宣布,支持该协定的立法违反了保障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与自由宪章》第七节。

加拿大最高法院定于星期四听取有关该协议是否符合宪法的口头辩论。根据该协议,加拿大和美国承认对方是寻求保护的避风港。

该协议允许加拿大遣返那些出现在加美边境陆路入境口岸的潜在难民。他们必须在他们最初抵达的国家美国寻求他们的权利要求。

加拿大政府在向法院提交的简报中辩称,返回者可以在边境以南获得公平的庇护和拘留程序。“将美国的索赔人排除在外,以便他们在美国获得保护,这并非不合理。”

加拿大难民维权人士长期以来一直反对这项庇护协议,他们认为,对于逃离迫害的人来说,美国并不总是一个安全的国家。

几名难民索赔人连同加拿大难民理事会、加拿大教会理事会和国际特赦组织一起将案件提交到联邦法院,这些组织作为公共利益方参与了诉讼。

在每个案例中,申请人都是萨尔瓦多、埃塞俄比亚和叙利亚的公民,他们从美国抵达加拿大的一个官方入境点,寻求难民保护。

他们在法庭上辩称,加拿大将不符合条件的难民申请者遣返美国,使他们面临被拘留和其他权利受到侵犯的风险。

联邦法院法官安·玛丽·麦克唐纳在2020年的判决中得出结论,《安全第三国协议》导致不符合条件的索赔人被美国当局监禁。

她写道,拘留及其产生的后果“不符合难民协议的精神和目标”,侵犯了《宪章》第七节保障的权利。

“证据清楚地表明,那些被加拿大官员送回美国的人被拘留是一种惩罚。”

然而,联邦上诉法院去年推翻了这一决定。

上诉法院表示:“本案中所谓的宪法缺陷源于行政人员和官员如何操作立法方案,而不是立法方案本身。”

“但由于索赔人选择不攻击任何行政行为,我们既没有能力也没有证据来评估它。”

上诉法院还发现,除非被遣送回美国的人所遭受的待遇能被证明“震惊良心”,否则立法制度与《宪章》是一致的。

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文件中,原告和辩护人表示,上诉法院“拒绝介入案件的实质案情”,并“对《宪章》的审查采取了高度限制性的方法”。

他们认为,美国的移民拘留系统因严重违反关押寻求庇护者的国际最低标准而受到广泛谴责。

“这一立法方案有效地将加拿大对难民申请者的国际义务包揽了出去,前提是美国将为我们履行这些义务,”意见书说。

他们认为,虽然法律要求加拿大通过对美国庇护政策和做法的持续监测,确保这一前提仍然有效,但“加拿大没有做到这一点”。

相反,政府表示,在联邦法院举行听证会时,加拿大对两国协议的审查是“高效、有效和彻底的”,收集的信息没有发现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