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8月23日),马来西亚联邦法院维持SRC国际案对前总理纳吉布的有罪判决。
它驳回了纳吉布关于撤销12年监禁和2.1亿令吉(4680万美元)罚款的上诉,该罪名涉及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前子公司的资金。
在宣读终审上诉聆讯的判决书时,首席法官东姑迈门段马特说:“我们一致认为,审判期间得到的证据压倒性地指向所有七项指控有罪。”
“因此,这些上诉被一致驳回,定罪和判决被维持。”
当天早些时候,纳吉布要求首席大法官回避他的最后上诉,但以失败告终。
他的首席律师Hisyam Teh Poh Teik告诉联邦法院,撤换首席大法官的申请是在前一天晚上提交的。
郑永和援引首席大法官丈夫2018年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一篇帖子说,很明显,他对纳吉布的领导有负面情绪。他认为,这是首席法官回避诉讼的理由。
在宣读法官驳回申请的决定时,首席大法官表示,她丈夫2018年在Facebook上的帖子和纳吉布的上诉之间没有联系。
她在周二表示:“让一名法官回避是存在偏见的真正危险。”